各縣市住建局,云龍示范區國土建設部,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相關科室及直屬單位:
為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強化質量責任追究,保證工程建設質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了《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建立了書面承諾制度、永久性標牌制度和信息檔案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省住房和城鄉建廳在轉發“辦法”時,進一步對“三項制度”相關工作進行了明確細化。為切實落實好該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強調如下:
一、關于落實書面承諾制度的事項
項目開工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責任主體單位法定代表人分別對項目負責人簽署授權書(見附件1),五方項目負責人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見附件2)。
對于新開工工程,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提供五方項目負責人簽署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承諾書和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報工程所在地質量監督機構備案。未備案的不得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對于已經開工、正在建設的工程,要求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在2014年12月底前補簽項目負責人授權書、項目負責人補簽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沒有補簽的,不得同意組織竣工驗收,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項目負責人一旦確定,主體分部工程驗收前不得隨意變更,如確需變更,應按規定程序辦理變更手續,重新簽署項目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承諾書,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項目負責人應單獨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可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質量終身責任的協調管理工作,未納入施工總承包管理且未明確總包協調責任的,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協調管理責任。
建設單位對依法不委托監理的建筑工程項目應履行工程項目管理職責,并在其簽署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中明確相關管理內容和職責。
二、關于落實永久性標牌的事項
工程竣工前,監督機構應督促建設單位要在建筑物顯著位置鑲刻永久性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保溫施工等單位名稱和項目負責人姓名,否則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永久性標牌統一制式,相關規格及要求詳見附件3。
三、關于信息檔案制度的事項
所有在建工程,建設單位都要建立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并存于施工現場備查,工程竣工后統一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應嚴格把關。
四、其他事項
質量監督機構應對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建立情況進行核查,按規定將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及處罰結果等質量責任信息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及時錄入監管信息平臺,并通過相關媒體公示。
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時,應對永久性標牌設置和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歸檔情況進行核查。
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